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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与国家旅游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发布日期:2012-05-14 信息来源: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5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与国家旅游局在京签署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深化沟通合作,共同促进中央旅游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我国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国资委主任王勇、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代表双方签字并致辞。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纪委书记强卫东、副秘书长郭建新,以及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志发、纪检组长刘金平、党组成员吴文学等出席。

  王勇在致辞中指出,中央旅游企业是我国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1年底,81家中央企业所属的445户旅游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21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855亿元,利润42亿元,职工人数超过11万人。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日益增长的大众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我国旅游业的战略地位更加凸现,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王勇表示,国资委与国家旅游局签署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双方在加强沟通合作,共同促进中央旅游企业发展方面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双方将本着加快产业融合、优势叠加、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支持国有旅游业发展,支持以旅游服务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做强做优,进一步发挥中央旅游企业在我国建设世界旅游强国中的表率作用,为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邵琪伟在致辞中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旅游业,明确了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制定了一些列支持政策措施。建设旅游战略性支柱产业,要大力推进旅游业与第二产业的融合发展,重点是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重工机械、船舶制造、航运航空等中央企业在率先发展大型装备制造业上具有特殊优势。

 

  邵琪伟指出,中央旅游企业和其他大型国有旅游企业是建设旅游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关键,也是推进旅游产业化的战略主体。希望通过与国资委的合作,进一步发挥中央旅游企业在资金、人才、信息、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推动大型旅游“航母企业”的建设,以推动中国旅游业更好发展。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积极支持中央旅游企业发展、支持中央旅游企业加大主业投入、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央装备企业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革发展、推动有条件的中央企业“走出去”、推动中央旅游企业参与重点旅游区域和旅游线路的开发与经营活动、加强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以及加强会商协调等八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

 

  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旅游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港中旅、中国国旅、南光集团、华侨城四家中央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